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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戴安娜獎學金是由香港資優(天才)教育培訓總會成立及戴安娜獎學金理事會管理,經費由國際聯校音樂大賽及國際聯校視藝大賽的收益作主要的款項來源,同時亦接受各界熱心人士或團體的慷慨捐助.每年將根據情況決定來年的得獎名額及金額. 獎學金設立的目的: 為了鼓勵每屆國際聯校音樂大賽及國際聯校視藝大賽參賽者得到均衡的學術及音樂發展,特此設立此獎學金去表揚在學術,品行及音樂上有傑出成就的參賽者. 戴安娜獎學金2010獲選者將獲得港幣$500書券及證書,名額30名
申請資格(2010): 獲提名的學生必須: 1.國際聯校音樂大賽2010或國際聯校視藝大賽2010參賽者 2.是任何政府學校,資助學校,直接資助計劃學校,按額津貼學校,私立學校的全日制學生 3.25歲或以下 4.獲提名的學生於過去一學年內的學業成績,操行及對社會有傑出貢獻 5.校長的推薦信 注意事項: 1.此獎學金的評審準則將根據申請人過去一學年的學業成績,操行及對社會的貢獻為主要評審項目,獎學金理事會會根據申請人所遞交的資料作評審,如有需要,申請人需出示資料的正本以證明文件的真確性. 2.申請人必須服從大會的決定,不得異議.香港資優(天才)教育培訓總會擁有最終決定及解釋權 3.如發現任何偽做文件或欺騙行為,有關申請將作廢,如已領取獎項,申請人需無條件於限期前交還或以現金償還,否則需負上有關責任 4.各得獎者必須出席將於2010年7月中旬出席國際聯校音樂大賽2010總決賽及頒獎典禮,否則將被取消資格(包括有關證書及書券) 5.每位參賽者只能遞交一份申請 6.所有遞交的申請文件,無論申請成功如否,大會不會發還 申請程序: 填寫戴安娜獎學金2010年度申請表,申請表連同所需文件副本一併遞交(不接受傳真及電郵申請), 郵寄至 香港新界天水圍嘉湖銀座二期二樓208鋪, 信封面請註明” 申請戴安娜獎學金” 申請日期: 即日至2010年6月30日 結果公布: 所有申請將交由香港資優(天才)教育培訓總會的戴安娜獎學金理事會作出遴選評審.得獎名單將於2010年7月10日網上公布,得獎者將獲個別通知. 頒獎安排: 各得獎者將於2010年7月中旬出席國際聯校音樂大賽2010總決賽及頒獎典禮上獲頒證書及書券. 查詢: 如有查詢,請來信查詢(地址:天水圍嘉湖銀座二期二樓208鋪)或傳真:26179831或電郵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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